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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 关于华源转债满足赎回条件但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的公告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19 09:17    点击次数:170
 

(原标题:关于华源转债满足赎回条件但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的公告)

自 2024年 10月 24日至 2024年 11月 14日期间,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37元/股的130%(即 9.58元/股)。根据《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源转债到期日为 2024年 11月 27日,公司将按期赎回兑付。公司触发有条件赎回约定(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 14日,触发日与华源转债到期日的间隔期限少于 15个交易日,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的“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 15个交易日且不超过 30个交易日”,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源转债”满足赎回条件但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的议案》,本次公司将不实施赎回“华源转债”。因公司将在“华源转债”到期日(即 2024年 11月 27日)进行赎回兑付,到期之前不会再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华源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个月内均未持有“华源转债”且不存在交易“华源转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华源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华源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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